曹恒峰律师,1984年至1996年在广州市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,担任刑事部(科)主任,广东省律师协会、广州律师协会形事辩护委员会委员。1996年起任广州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。2001年起任广东法则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、广州市政协第八、九届委员、提案委员会委员。曹恒峰律师在从事律师工作近四十年中办理了大量的各类型的案件,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,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,并以其务实稳健、勤勉尽责、热情周到、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。其工作经历被收入由新华社广东分社和广东省律师协会合编的《辉煌与梦想》大型报告文学集中(2002年6月出版)。
曹恒峰律师曾长期专职从事形事辩护业务,熟悉从侦查阶段、审查起诉阶段到审判阶段各个程序的法律规定和律师代理、辩护工作。担任过深圳张小健犯罪集团抢劫、故意杀人案(该案所涉及的以女色引诱进行抢劫的情节曾被改编为香港电影)等一些省、市重大形事案件的辩护。
曹恒峰律师代理过大量民事、经济案件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,以优质的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所代理的广州某金融机构诉广州××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,被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《逃废金融债务典型案例分析》收录为金融机构通过诉讼保全债权的成功案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