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向明律师,法学士,法学讲师。长期从事公司、合同、房地产、建设项目、金融、国际投资等领域的律师实务,法学理论研究工作,曾担任多家金融机构、期货公司、房地产公司、大型国有工业企业、民营高科技企业的法律顾问,无论诉讼或非诉讼事务,有丰富的法律经验。其律师执业的服务质量和职业道德深受委托人的信赖,所代理的案例有广泛的社会影响,曾被电视台、报纸等媒体重视、报道。
2001年3月至今,任广东法则明律师事务所(原广州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)副主任;
1990年1月-1995年3月,在广州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执业;
1993年9月-1994年1月于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法律系研究生课程班进修结业;
1993年5月-6月于美国福特基金会法学会第七期“美国法讲习班”学习结业;
1989年取得律师资格;
1988年7月-1995年3月在广东商学院从事经济法、国际经济法教学、研究工作,先后任会计系、法律系法学助教、讲师;
1984年-1988年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本科专业学习,毕业获法学士学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