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法则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,原名广州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,2001年5月更名为现名,成立至今已有40年历史,是广州地区执业时间较长的律师事务所之一。以“法则明”为名,寓意着民主与法治精神之彰显和法则明人对这一目标的孜孜以求。
作为中国恢复律师制度后较早创立的律师事务所,广东法则明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知识结构合理、素质精良的律师队伍,为社会各界提供民商事、刑事、行政、非诉等法律事务服务。我们事务所先后荣获了“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”、“广州市十佳律师事务所”、“广州市规范律师事务所”以及“广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”等多项荣誉称号。这些荣誉不仅是对我们在法律专业领域辛勤耕耘的肯定,更是激励我们不断追求卓越、勇往直前的动力源泉。
广东法则明律师事务所以法治为根基,以诚信为准则,已逐步发展成为卓越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。我们承诺,并坚持以优质的法律服务,回馈每一位信任和支持我们的客户。我们将一如既往秉持“诚信、专业、优质、高效”的服务宗旨,不仅注重经济效益,更着重于创造一流的社会效益,为社会各界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。